
市疾控中心通过食品检测机构资质及
实验室检测扩项评审
2012年9月25日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疾控中心有关实验室应依法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9月19-21日省级专家评审组一行5人受省技术监督局委托,依据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筒称评审准则),对我单位进行了资质评审,此次评审采用A+B的模式进行,即在进行实验室扩项认证复审的同时,进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评审。中心主任胡邵华、副主任舒松凡、岳军陪同考核,质量管理科、药械科、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职业健康监护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现场考核。
现场评审专家组首先听取了我中心实验室认证工作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食品检验资质认证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准则》对我单位实验室环境、各检测科室进行了现场查看,对检测人员进行了提问和盲样考核,同时全面查阅了技术文件、原始记录,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科室充分准备、积极迎检,较好的完成了现场评审考核。
最后情况反馈时,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我单位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程序、各种记录表格等,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有效,组织管理、人员资质、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实验室检验工作基本符合认证评审准则的规定,具备了开展食品检验工作能力的条件。在肯定的同时,评审专家组也给我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出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要求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复审和评审,增强了实验室和相关科室的检验检测能力,成功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供稿:伍忠辉;责编:尧少时)

(评审情况反馈会)


(评审专家组) (评审组组长丘丰) (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成员) (胡邵华主任) (舒松凡副主任) (岳军副主任) (现场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