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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疾控中心创国卫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作者: 点击量:6197

 

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湘爱卫发〔20143

 

市疾控中心(市健教所)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会同市直各相关单位及三区政府督导市辖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督促学校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3)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等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4)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5)对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进行指导,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督导三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6)积极指导三区政府推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导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7)负责落实本单位机构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及管理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8)责为各主要媒体及公共场所电子屏和公益广告等提供健康教育内容,指导社区、医院、学校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9)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单位职工及家属的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认真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单位职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30%以上,并有相关依据(资料)可查;积极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和带头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设置规范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10)完善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管辖区域的室内外卫生状况良好,物品摆放有序,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收集器、清运设施、公厕等)完善并符合标准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亮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无垦地种菜、无违规饲养家禽家畜;池溏(水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商业服务(超市、理发店、食堂等重点场所)管理规范,符合卫生相关要求。

(11)按照市爱卫会的要求定期统一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和控制活动,根据鼠、蟑、蚊、蝇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孳生地处理措施,对管理区域池溏(水体)、垃圾站、公厕、下水道等各类孳生环境进行有效治理。确保管辖行业和单位重点部位的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鼠、蟑、蚊、蝇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12)《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收集、整理近三年本单位创卫资料和提供相应本底资料,确保各项资料完整、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