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党委研究同意,拟在本中心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和协调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干部中推荐考察提拔中层干部,现特将拟定调整的职位公布如下:
空缺职位 | 任职条件 |
健康监护科科长 |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任副科职务2年。具有相应资质及工作经验。 |
学校卫生科科长 |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任副科职务2年,具有相应资质及工作经验。 |
卫生监测科副科长 |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质,工龄满5年,任科员3年以上。 |
健康监护科护士长 |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质,工龄满5年,任科员3年以上。 |
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2月22日,公示期满人事科、党办和监察部门将组织进行推荐考察工作。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