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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值得深思的全球食品安全问题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作者: 点击量:5551

值得深思的全球食品安全问题

2011年10月20日

近期,多国连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成为全球舆论热点,并一度引发欧洲、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恐慌,严重影响了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同时也反映出保障食品安全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近日,中国经济网等多家网站发表或转载有关专家文章,认为这些事件的集中暴发,体现了各国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监控难度增大、民众心理更加脆弱、加剧经济困境、引发贸易摩擦等诸多严峻挑战。同时,专家、网络、媒体、消费者期待理性看待食品安全的声音渐强,逐渐为社会各界所接受。

1、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北京日报》等刊发文章认为,前一大陆食品安全问题闹得沸沸扬扬,有人甚至说出“国人已百毒不侵”、“这种事儿其他国家和地区不会有”等风凉话。近期连续发生的德国出血性大肠杆菌事件、台湾塑化剂事件、美国苹果农药残留事件等,足以说明食品安全球已成为全事件共同面临的挑战。法国《欧洲时报》刊文说,“疯牛病”、“毒黄瓜”、“塑化剂”等事件说明,在全球化时代的食品安全危机中,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保独善其身。

2、故意违法犯罪使保障食品安全难度更大。新加坡联合早报、中新网等认为,台湾和欧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非常严格的。,但由于食品生产经营链条延伸得越来越长,环节越来越多,再严格的监管体制也会因一些黑心商人昧心添加有害物质而在某个环节上出现漏洞。台湾一向以严格监管著称,并以“MIT”(Made IN TAIWAN)为傲,但是塑化剂使用了30年才发被发现,主要就是这个原因。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多管齐下。新华网刊文认为,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网友评论认为“一人藏东西,十人难找”,如果没有线索,外人很难发现问题,何况现在数十万种化学物质,漫无目的地去检测,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是,企业的良心不能依靠他自觉自愿产生,企业的责任也不能仅仅依靠企业家自觉去落实,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依靠执法严格的监管,严厉惩罚其违法犯罪行为,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面对问题应科学冷静处置。科技日报刊文指出,此次德国出血性大肠杆菌事件中,德国各级政府的表现较“乱”,受到外界许多批评。主要原因是疫情发布机构太多,最初汉堡宣布西班牙黄瓜发现出血性大肠杆菌,西班牙否认;德联邦政府又说不是黄瓜,引到豆芽、西红柿、生菜等,最后才确认是豆芽。事件原因未查出之前,就匆忙把矛头指向西班牙,黄瓜成了烫手芋头,谁都不愿意接,倒霉的是各国瓜农。在我国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从中央到地方都明确表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尽可能地平复人民的情绪,而不是简单地把信息不加核实地直接暴露给公众,避免了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尧少时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