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知公告> 浏览文章
第一部分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政府主导的纯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于2003年由原市卫生防疫站组建而成,主要职能有:1. 疾病预防与控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 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管理;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5. 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6. 健康教育与促进;7. 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一共七大块,266项具体工作内容。还承担全市食品安全风险、水质监测等繁重指令性工作任务和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是一个为全市人民健康服务的公共卫生机构。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中心属全额拨款纯公益性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市事改办函[2015]38号定性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10个职能科室,15个业务科室;设有5个中共党支部,1个农工民主党支部。中心设双拥路处办公,设一个预防医学门诊部,总面积约8699.12平方米。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62.5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5.09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肺炎暴发疫情,国家追加专项项目经费;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为人员工资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97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3.82万元,占85.03%;上级补助收入43.58万元,占0.88%;事业收入700.62万元,占14.0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8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47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9.61万元,占65.77%;项目支出1,873.66万元,占34.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67.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2.05万元,增长28.13%。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国家追加新冠肺炎项目经费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7.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3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4.23万元,增长74.5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和卫生健康支出、国家对项目经费投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卫生健康(类)支出3773.03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5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55.2万元,占4%;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项目经费的投入。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7.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7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的追加和退休职工过世增加了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财政追加了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财政追加了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47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财政追加了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40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追加项目经费投入。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公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追加项目经费投入。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追加项目经费投入。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1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追加项目经费投入。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事业单位医疗款追加经费的投入。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8.70万元,支出占比90.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5.38万元,支出占比9.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因中心无外宾接待事项。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娄数增加的209.0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以来防控工作量增多。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用于召开会议0次,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4.75万元,用于开展业务能力提升、新冠疫情防控等培训,2020年通过理论授课,模拟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实验检验检测、卫生信息技术等专业内容培训20余次,人数1000人,内容为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以结果为导向,全面提高全市疾控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以及传染病防控水平,提升职业病防治、水与食品安全、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预防接种、病媒生物监测、疫情信息报送等能力,加强基层实验室能力提升;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疫情保障车2台、冷链运输车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按要求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对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评价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主导的纯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15人,2020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92人。基本职责包括:1.疾病预防与控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管理;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5.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6.健康教育与促进;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一共七大块,266项具体工作内容,同时还承担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事业支出547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9.61万元,专项支出1873.66万元,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有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科学开展急性及重点传染病防治,严守传染病暴发疫情底线,做好霍乱、手足口病、人禽流感、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完成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任务。
3、突发事件应对快速有力,应急队伍能力不断增强,迅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督查及疫情漏报率调查。
5、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6、以控制麻疹为重点,免疫规划工作稳步推进,切实维护儿童健康权益,做好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的监测工作。
7、慢性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逐步加强。
8、开展职业病监测工作,指导重点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
9、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城乡饮用水监测全面展开。
10、加强对基层疾控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应急演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年总收入4979.30万元,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233.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58万元;事业类收入700.62万元,其他收入1.28万元。全年支出5473.28万元,支出超过收入金额,使用以前年度盈余弥补。
(二)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3599.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915.18万元,保障全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等开支;商品服务支出684.44万元,保障全中心人员日常工作开展办公经费及药品试剂和疫苗成本。2020年“三公”经费2.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2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执平,2020年我中心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0年财政拨入专项资金1929.7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342.14万元,包括免疫规划13万元,艾滋病防治305.21万元,结核病防治28.3万元,慢性病防治(脑卒中、死因监测)13万元,地方病和寄生虫防治35万元,职业病防治8万元,健康危害因素195万元,新冠疫情防控744.63万元。收到省级补助经费51.9万元,包括传染病防治25万元,水和环境卫生7.9万元,食品安全2万元,流行病防治15万元,麻风病防治2万元。市级专项经费535.7万元,年初预算200.1万元,新冠疫情防控335.6万元。
2020年度中央、省、市三级专项经费全部落实到位,主要用于各类传染病防控的督导出差、人员培训,采购各类专用试剂耗材和专用设备、检测和防控能力提升等方面。
2、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2020年度,在中心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了疾病防控的作用,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以后,中央、省、市都及时下拨了专项防控经费,为邵阳市的新冠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阻断了疫情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市疾控中心专项经费日常开支都按要求进入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除新冠疫情防控早期(2020年2月-3月),经市政府批准走绿色通道采购了一批设备试剂外,其他的试剂耗材全部从药品采购平台采购,疫苗按国家政策从辖区疾控中心(大祥区疾控中心)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都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的实行了公开招标,新冠检测实验室升级改造的装修工程,按规定进行了财政招标价评审和结算评审。
3、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市疾控中心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我中心严格管理专项经费,制订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会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产管理情况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固定资产电子卡片和台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所有固定资产处置,都有专人负责,按要求进行逐级申报,经主管局及财政局审批后再进行处置,处置的费用全部缴纳入市财政局指定非税账户。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市疾控中心按要求对2020年度整体绩效开展自评,平对服务对象发放33份调查问卷,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保障了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单位各级人员共同努力下,有效阻断了新冠疫情在邵阳的传播,有效降低了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降低了各类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加强了卫生应急能力,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有效;公共卫生监测迈上新台阶,控制和降低了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风险;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卓有成效。提高了全市人民生活质量,获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自评结论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20 年,在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考验面前,全市疾控战线闻令而动,勇挑重担、拼搏奉献、科学应对,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和疫情分析等,有效阻断了疫情传播,在关键时期经受住了重大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四早”措施,严把关口、精准防控,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我市未发生本地确诊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成效显著。到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流行病学调查确诊病人102人,密切接触者2621人,聚集性疫情21起,并对每起疫情进行侦查分析。
(二)急性及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卓有成效
2020年,全市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总体保持平稳,较去年(565.685/10万)减少33.91%。总发病率全省最低,比全省平均水平(617.220/10万)低39.43%。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急性传染病防控有力。2020年全市未报告霍乱、人感染禽流感、登革热疫情。报告手足口病6742例,病例数比2019年度上升14.68%。报告流感病例3811例,较2019年下降74.49%。流行性出血热病例24例,较2019年下降53.8%。狂犬病、布病发病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2.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结核病防治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加大对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力度,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规划。全市2020年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78.14/10万,较2015年下降了2.27/10万;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从2016年的41.8%上升到2020年的52.7%;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从2016年的20.2%上升到2020年的98.3%;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检查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十三五”评估,获得全省的“十三五”期间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十三五”期间,全市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为87%,艾滋病高危人群知晓率达到了91.2%,超过国家考核要求。进一步扩大艾滋病毒检测,全年共检测143万余人次,占常住人口数的19.7%(要求19%以上),达到国家的要求。男男性行为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2%,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较好地阻断了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疫情管理和抗病毒治疗各项考核指标均超过国家考核标准,排在全省前列,艾滋病病死率继续下降了2个百分点。
3.麻风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无新复发麻风病例。到2020年底,全市共有现症病人10例,其中2级畸残2例,规范随访率、治疗率均为100%。全市共检查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60人,排查可疑麻风线索804条。举办8次麻风工作会议及培训班,培训基层乡村医务工作者739人次。积极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和春节麻风病慰问活动。
(二)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突发事件应对快速有力,应急队伍能力不断增强。2020年,我市疫情报告质量综合率为99.9%,达到上级要求的99%以上,尤其是有效证件填报率达到99.98%。各医疗机构均启用了“新冠肺炎检测报告工具”,及时录入核酸、抗体检测信息和报告“新冠疫情基本情况统计”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建立疫情风险评估工作制度,组织专家定期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各级疾控机构均组织编写疫情日报、工作动态及疫情简析等,为政府防控疫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20年,我市共报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47起,报告涉及人数712人,所有事件均得到了及时、规范处置。各县市区均组织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锻炼了应急队伍,有效地提高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三)以控制麻疹为重点,免疫规划工作稳步推进
2020年,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一是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形成了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二是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发病率控制在极低水平,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2020年,共报告麻疹实验室确诊病例31例,与2019年同期(156例)相比下降了80.13%。报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406例,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4.3%。报告AEFI病例484例,报告县覆盖率100%。报告AFP病例14例(按报告地区统计10例),报告发病率为0.82/10万。
(四)慢性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逐步加强
1.慢性病防治。全市通过死因登记网络报告系统收集所有审核的死亡病例共43238例,报告主要指标总数死亡率为6.11‰,完成了国家(6‰)的标准要求。2019-2020年共完成脑卒中高危人群院外筛查4000余人,考核排名首次进入全国前10位,全省排名位列第一。广泛推行“中英减盐项目”工作,在全省项目总积分中排名第二,并在全省表彰会议上做先进经验介绍推广。
2.地方病防治。圆满完成了《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终期》和《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自评。各县市区均已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北塔区饮水型氟中毒达到控制标准,邵东、新邵、武冈、隆回、邵阳等县市燃煤污染型氟中毒达到消除标准。
3.寄生虫病防治。按照《2016-2020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终期评估》要求开展自评,我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终期评估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居民和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五)公共卫生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稳步提升。2020年,我市共监测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样品107份,检测项目1841项,共监测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样品200份,检测项目628项,任务完成率为100%。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不断加强,全市229家哨点医院共监测食源性疾病3685例、食源性疾病事件67起(其中毒蘑菇中毒57起,致病微生物及毒素3起,有毒动植物及其毒素类2起,未查明原因食物中毒5起)。
2.城乡饮用水监测全面展开。市本级全年共完成水质样品采集200份(34项指标),检测数据6800项,任务完成率和合格率均为100%。12个县市区共完成城市饮用水监测样品采集422份(34项),共检测项目14348项,合格率为99.8%,其中1份为总大肠菌群超标。采集农村饮用水样品1525份(34项指标),检测项目51850项,合格率为82.0%。不合格指标主要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铝、锰等超标。
(六)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全年共完成调查2014个单位(任务数1973个),完成率为102%。二是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共完成项目调查和监测164个单位(任务数152个),完成率为107.9%。三是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共完成随访12163例,确认死亡4918例,确认存活6384例,失访861例,确认率92.9%。四是完成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共完成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调查241家,项目单位详情调查13家,完成率100%。五是共完成职业健康检查8100余人次,接诊劳动者2100余人次。共诊断职业性尘肺病198例(新发13例),临床诊断农民工尘肺病560例(初诊539例)。
七、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在履职方面:
2020年,疾控系统主要工作任务是新冠疫情防控,我们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疾控工作任务,但各项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没有全面落实,部分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监测工作仍需加强。二是布病防控形势严峻。
(二)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离目标还有差距
1.结核病防治。一是医防合作机制不完善。二是防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艾滋病防治。一是艾滋病扩大检测力度仍需加强。2020年,我市艾滋病抗体筛查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9.7%,虽然达到了省19%考核标准,但低于全省22.12%平均水平。二是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不达标。
(三)免疫规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依然严峻
1.部分监测指标没有达标。受新冠疫情影响,公众出行受限,医疗诊疗活动大幅下降,部分监测指标没有达到国家要求。
2.疫苗接种摸底、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度慢,摸底工作不到位。部分单位疫苗接种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疫苗贮存不规范。二是疫苗出入库登记不规范,未能日清月结。三是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接种不规范,个别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接种完成后,接种证填写缺项等。四是知情同意不规范。
(四)疫情网络报告有待加强。传染病报告审核不及时现象仍然存在。
(五)部分县市区慢性病、寄生虫病防治及学校卫生工作推进不力
1.慢性病防治方面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工作进度落后其它地市州。
2.寄生虫防治、学校卫生工作方面。一是各县市区送到市疾控中心复核的疟原虫镜检血片质量基本上不合格。二是部分县市区疾控中心没有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学校卫生科,兼职从事学校卫生工作,不利于工作有序开展。
(六)公共卫生监测效果不理想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一是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工作认识不足。2020年,我市食源性监测哨点医院有229个,但至今还有18个哨点医院全年没有报告病例二是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质量不高。阳性率偏低。三是对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的审核工作不及时,无效数据退回率高。四是对食源性疾病两人以上聚集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不及时或资料上报不全,甚至未按要求开展该项工作。
2.农村饮用水监测方面。一是部分县区采样工作不能如期按计划实施,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及时上报。二是由于现场检测设备的原因或操作人员对设备的生疏,部分需现场检测的指标还只能通过实验室检测确定,离标准要求还有差距。
二、资金安排与使用方面:
因部份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造成资金使用不能按项目年度使用完成。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存在明显短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薄弱,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且流失严重,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不足,一锤定音的传染病检测能力欠缺。医防融合仍不够紧密。
二、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第二部分附件: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66 KB 下载次数: 次] |
![]() |
第三部分附件: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次数: 次] |
![]() |